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校部辦公大樓會議室使用申請表
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
使用單位 | (蓋章) |
聯系人 |
| 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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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時間 | 年 月 日 時 分至 月 日 時 分止 |
會議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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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人數 | 校領導 位,主要有: 其他人員 位。 |
需使用的 會議室 | 在下列□里打√: □第一會議室(32座) □第二會議室(58座) □第三會議室(36座) □第四會議室(31座) □第六會議室(35座) □第十會議室(72座) □宏達廳(180-200座) |
服務要求 | 1.如需使用,請在下列□里打√: □音響設備 □投影設備 □茶水(自備茶葉) 2.設備調試: □有 時間: 月 日 時 分 □無 3.場地布置: □無 □有 具體要求(請注明): |
黨政辦公室 審批意見 | 簽字: 蓋章: |
說 明 | 1.使用單位至少提前半天(重要或大型的會議至少提前一天)將本申請表(須經過黨政辦行政二科審批)提交至一樓值班室登記。 2.學校層面會議(限校部辦公大樓區域),由物業協助提供茶水等會務服務,使用單位請自備茶葉,并至少提前1小時將茶葉交至會務中心(1021室,聯系電話:22841186)。 3.會議期間需要投影設備,請自備筆記本電腦,并至少提前2小時聯系會務中心調試。場地布置要求須事先審批,禁止私自布場。 |
使用情況 (由管理員填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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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校部辦公大樓會議室使用申請表.doc